當醫師診斷您有嚴重慢性腎臟疾病/如果您已經知道嚴重慢性腎臟疾病是無法改善的問題(只能延緩退化的速度),代表您現在需要思考透析治療以達到延長壽命的治療目標。但您也進入老年了,體力不比年輕時那麼好,不知道能不能撐得住透析的過程。
疾病或健康議題簡介:
慢性腎臟病第四或五期俗稱末期腎病,當兩側腎臟顯著萎縮造成腎元不可逆損壞,無法代謝廢物、體液電解質調節障礙及內分泌功能異常。當身體內毒素堆積,引發各種尿毒症狀時,必須透過腎臟替代療法取代腎臟的功能(Jacobs, 2005)。
腎臟替代療法包括:血液透析(洗腰子)、腹膜透析(洗肚子)及腎臟移植(換腎),但受限於國內傳統文化觀念上,尚未能廣泛接受器官捐贈的風氣,造成可用腎臟來源十分有限,因此多數病人必須選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來延續生命(國衛院,2015)。
健保署在2009年將「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病人納入非癌安寧療護的範圍之內。其共通條件在病人的自由意識選擇或自主決定下,不願意繼續長期透析或接受換腎治療,或因腎衰竭有「嚴重臨床合併症危及生命」,再加上原腎臟照護團隊審慎評估病患可能在近期內死亡,而團隊醫師中至少需要兩位相關專科醫師判斷確為生命末期,就可以考慮不予或終止透析治療,並且轉介安寧緩和共同照護。
共病指標內含心肌梗塞、充血性心臟衰竭、周邊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失智症、慢性肺部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潰瘍性疾病、輕度肝臟疾病、糖尿病者積分各為 1 分,半身麻痺、中度或重度腎臟疾病、糖尿病伴隨末端器官衰竭、惡性腫瘤、白血病、淋巴癌者積分各為 2 分,中度或重度肝臟疾病者積分為 3 分,轉移性腫瘤者積分為 6 分。Wu et al(2013)表示年齡和共病指標都是生存的有力預測因素。透析患者的年齡較大或較高的共病指標則與較低的長期存活率相關。
共病指標多者(大於15分)死亡率的風險是共病指標少者(小於等於3分)的2.78倍之多,也可說共病指標多者死亡率的風險相較於共病指標少者多出1.78倍。年長者(大於等於80歲)死亡率的風險是年輕者(18-29歲)的10.4倍之多,也可說年長者死亡率的風險相較於年輕者多出9.4倍。這些估計可以幫助臨床醫生在患者需要長期透析時做出決定。Kan et al(2013)表示另外針對末期腎病超過65歲使用新的共病指標的患者也是老年透析患者死亡率的有力預測因子。 因為新的共病指標評分較低的患者可以預測更好的生存率,所以應該更多地關注適當的透析而不是姑息治療,特別是那些沒有明顯功能障礙的患者。Shih et al(2014)表示另外針對大於等於70歲老年患者中,與保守治療相比,透析可能增加死亡風險。接受透析者死亡率的風險是的1.39倍之多,也可說接受透析者死亡率的風險相較於未接受透析者多出0.39倍。 對於老年晚期慢性腎臟疾病患者,應考慮風險來決定是否接受透析的決策。
經實證研究對於對於年老共病指標高老Pre-ESRD病人,對於慢性腎臟病第四、五期(腎絲球過濾率(eGFR)小於30 ml/min/1.73m2)患者,可以不經過腎臟替代療法即接受安寧緩和治療,這是基於病患自由意志下除了洗腎或換腎以外的第四種選擇。須充分告知其臨床診斷、預後與所有治療選擇,也需要召開醫病溝通會議,在相關兩位專科醫師必須同時與病患及醫療委任代理人或家屬詳細地討論,針對照護目標得成共識,再思考接受透析治療,或未開始透析治療前接受的醫療照顧,能否達成我們所期待的目標。在醫療照護團隊必須同時與病患及醫療委任代理人或家屬詳細地討論,充分溝通在溝通後始能進一步給予病人最佳照護建議,判斷是否已為「無效醫療」,同時客觀評估病人的臨床指標、生活品質與尊重病人的意願「不受苦」,以提供醫病共享決策的參考與病患和家屬討論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與預立醫療指示(advance care directive, AD),是否符合病人的生命價值目標( big picture goals)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