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人當面臨心跳停止時,是否要施行心肺復甦術

循環系統 預立醫療決定(ACP)之特定臨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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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師告知您或您的家人,因目前患有末期疾病,當疾病進展到心肺衰竭,甚至心跳停止時,是否需進一步進行心肺復甦術以維持生命徵象。因此一抉擇關係到您或您的家人的生命及後續照護,本表單將幫助您瞭解心肺復甦術的相關議題及後續治療選擇,請跟著我們的步驟,一步步探索需求及在意的事情,希望能幫助您思考適合的選擇。

適用狀況與對象

當一罹患末期疾病的患者,當疾病進展或併發症的產生,以致心肺衰竭,甚至心跳停止時,因為心肺衰竭甚或心跳停止發生的時候多是突然發生的,等到發生時再來和您或您的家人來討論常常無法冷靜思考。所以醫療團隊會在您的疾病進展至一定程度時(甚或發生心肺衰竭或心跳停止的機會仍低時)便和您和您的家人一起討論。

簡介

1. 心跳停止的原因

可以簡單分成三大類:

  • 意外性的心跳停止:如溺水、閃電雷擊、車禍外傷等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心跳停止
  • 心因性的心跳停止:如心肌梗塞、嚴重心律不整等造成的心跳停止
  • 重度疾病的心跳停止:如重度心臟疾病、腎衰竭、敗血症、或癌症等疾病在疾病病情惡化導致的心跳停止

當心跳停止時,若不即時恢復心跳,將在數分鐘內死亡

2. 何謂末期病人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末期病人是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的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且需由兩位醫師(其中一位為相關專科)判定為末期病人。而實務上的操作,則是依據「安寧療護」的適用範圍包含:

  • 末期癌症
  • 運動神經元疾病(如漸凍人)
  •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 其他大腦變質
  • 心臟衰竭
  • 慢性氣道阻塞疾病,他處未歸類者
  • 肺部其他疾病
  •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 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 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3. 關於心肺復甦術

心肺復甦術是指施行在一個心跳停止的患者上試著恢復心跳的一套治療程序,包含呼吸道的維持(例如插氣管內管)、心臟按摩、心臟電擊、及急救藥物的使用。自1960年代發展以來,最初是用在非預期性的心跳停止,如溺水,意外。而後,因醫療人員及一般民眾的熟悉及大量推廣,後來幾乎所有原因的心跳停止(意外或非意外),都會施行心肺復甦術。然而,隨著後續的研究及經驗,發現並不是所有的狀況在施行心肺復甦術後都能有效的恢復心跳。

當心跳停止時,因心臟無法將血液輸送到腦部,患者將在數秒內失去意識。腦部也會因失去血流的供應,開始產生缺氧的變化直到死亡,這整個過程只需幾分鐘的時間便可以達成。而心肺復甦術便是發展用在這短暫的時間內藉由一套彼此搭配(插氣管內管、心臟按摩、心臟電擊、急救藥物使用)的治療程序以期達到維持心臟跳動效果。心肺復甦術並無法治療原本造成心跳停止的疾病。

4. 關於末期病人接受心肺復甦術

 近年來隨著研究的發現及經驗的累積,發現心肺復甦術在重病患者甚或末期病人身上,成功機會低。且經此心肺復甦術,常讓病患死亡的過程延長,且存活者多有不等程度的後遺症,甚至成為植物人,或長期的呼吸器依賴,造成許多家庭和社會的負擔。在2000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實施後,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得立意願書或由醫療委任代理人同意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施行心肺復甦術」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1. 心肺復甦術如何進行

當在醫院內有病患發生心肺衰竭,甚至心跳停止。當要進行心肺復甦術時,會有以下程序。

  • 會緊急呼叫醫師及相關專業醫療人員前來一同進行心肺復甦術。
  • 第一步醫療人員會在病患的胸前兩乳房之間,以兩手反覆按壓胸骨以期達到幫助心臟跳動的效果(此為心臟按摩)。
  • 後續到達的醫療人員會需要幫病患建立呼吸道,會將一個長約25公分,粗約0.8-1公分的軟管,經嘴巴置放到氣管的位置,並經由這根軟管給予氧氣(此為氣管內管插管)。
  • 此時病患會被監控心電圖的變化,當出現特定心律時,會藉由電擊器在心臟位置的周圍給予電擊以期讓亂跳的心臟恢復正常跳動(此為心臟電擊)。
  • 在心臟按摩或心臟電擊的同時,會經由靜脈點滴給予急救的藥物,以期恢復正常跳動(此為急救藥物的給予)。
  • 當心臟恢復跳動之後,病患將被轉至加護病房進行後續的治療,包括呼吸器的使用,或其他維生醫療的進行。

2. 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

根據一份2011年的研究,在台灣,每1000個住院病人,有10.8個人會經歷一次心肺復甦術。而不分病因的心肺復甦術成功機會約為15%。癌末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約是12%。非癌末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15%。而非癌末的病患中,感染性疾病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是8%,心臟疾病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是15%,肺部疾病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成功機會是13%。而根據一份國外的研究,超過75歲的病患,不分原因的心肺復甦成功率約15%,而加護病房的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成功機會是2%。

不分病因的所有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5 人會死亡

15 人將會存活

癌末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8 人會死亡

12 人將會存活

加護病房的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98 人會死亡

2 人將會存活

過75歲的病患不分病因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5 人會死亡超

15 人將會存活

3. 心肺復甦術的副作用及後遺症有什麼

  • 因為要施行心臟按摩,所以可能造成胸骨或是肋骨的斷裂。尤其是在年老、骨質疏鬆、或有慢性疾病的患者。
  • 且此類病患存活下來後,常合併持續性的呼吸衰竭,需長久性的使用呼吸器維持呼吸,可能會面臨到氣切手術,或後續長期呼吸照護的問題。
  • 因心跳停止時,大腦失去血流造成缺氧,縱使有接受心肺復甦術,在心肺復甦術的存活者仍有不等程度的神經功能損傷,如記憶力喪失、癱瘓、語言障礙、認知功能退化等。這些後遺症代表病患在後續的生活中將接受不等程度的照護。
  • 而從心肺復甦術存活下來的人,約1/4的人將可以恢復生活自理,約1/4的人將需要居家的照護,而有約1/2的人將需要安養機構甚或進階的慢性呼吸照護機構。
  • 而從心肺復甦術存活下來的人,約有1/2的人將有不同程度的神經功能損傷,如記憶喪失、認知功能退化等。

4.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如何簽署

  • 由二位醫師(其中一位為相關專科)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 由本人簽署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末期病人無簽署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代替之。

    前項最近親屬之範圍如下:
    1. 配偶。
    2. 成年子女、孫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祖父母。
    6. 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7. 一親等直系姻親。

5. 若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將會發生何事?

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病患,當面臨心肺衰竭甚或心跳停止時,醫療團隊將會和您和您的家人再次確定此項決定。當「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前提之下,病患仍會接受應有且適當的治療,如抗生素、輸液、氧氣等治療,甚或仍會依據病情將您轉至加護病房持續治療。此些後續的治療選項將會和您和您的家人討論。

心肺衰竭甚或心跳停止時若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將有很高機會進展至死亡,此時在您或您的家人同意之下,醫療團隊會給予安寧療護的治療提供全人照顧、全家照顧、全程照顧、全隊照顧。提供正確且完整之生、心、靈全方位的照護,讓面臨生命末期病人、現有不適之末期症狀且需要緩解等治療之患者,選擇其合適之醫療照顧方式,以積極治療的態度緩和身體不適。

 

 

您目前比較想要選擇的方式是:
1在您或您的家人病情進展惡化到心扉衰竭甚或心肺停止時

比較

選項 接受心肺復甦術 不接受心肺復甦術
會如何進行 1. 心臟按摩
2. 心臟電擊
3. 氣管內管插管
4. 急救藥物的注射
5. 心跳恢復後轉至加護病房治療
1. 其他應有且適當的治療仍會進行,如抗生素、輸液、氧氣治療(除非您或您的家人不同意)
2. 視病況決定是否轉至加護病房後續治療
3. 採取安寧緩和治療
可能的好處 1. 可以避免立即的死亡
2. 機少的機會可能回復之前的身體狀態
1. 在死亡的過程中不會有過多的維生器材或是身體外觀的變化
2. 在死亡的過程中有尊嚴的辭世
可能的壞處 1. 有可能造成腦神經功能的損傷
2. 有可能造成胸骨或肋骨骨折
3. 並無法治療原本的疾病
4. 存活者有可能需要不等程度的照護,甚或長期呼吸照護
1. 將近展到死亡
2. 失去極少可能延長生命的機會

不分病因的所有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5 人會死亡
15 人將會存活
癌末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8 人會死亡
12 人將會存活
加護病房的病患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98 人會死亡
2 人將會存活
超過75歲的病患不分病因接受心肺復甦術 100 人有 85 人會死亡
15 人將會存活
請依照下列各項考量,逐題圈選一個比較偏向您的情況
接受心肺復甦術
比較接近
一樣
比較接近
不接受心肺復甦術
一切都有希望,縱使只有 15%的機會,我仍希望試 試
我的病況如此嚴重,成功機會如此低(15%),我想就這樣了
我仍有許多事情想要完 成,不希望生命就此結束
我覺得生命到此對我已經足夠
生命是無價的,不論付出多少只要有一口氣存在就是值得
就算我被救活了,但後續的照顧將帶給我的家人許多的負擔
我害怕死亡,沒有什麼事比死亡更可怕了
人生的長短是天註定的,死亡只是另一個開始
急救的過程我很瞭解,要達到必要的效果,就有可能造成某些程度的傷害
我看過別人被急救過,急救過後的樣子實在是很讓人害怕
再怎麼痛苦的治療,都比死了沒命好
急救的過程太痛苦了,我不希望受苦
對於上面提供的資訊,您是否已經了解呢?
1 接受心肺復甦術能治療好我或我的家人的疾病
2 接受心肺復甦術後仍有很高機會會死亡(85%)
3 我若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醫師將不給我任何治療
4 我若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將不能反悔,撤除聲明
5 只要我有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選擇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醫師及我的家人就要尊重我的決定
您現在確認好醫療方式了嗎?
我已經確認好當我面臨到心肺衰竭甚或心跳停止時,我決定
我目前還無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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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清楚對您最重要的優點及缺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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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預計2020年9月7日 進行更新
更新日期:預計2020年9月7日 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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